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第九条规定,需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确定了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后7日内,向公众公告建设项目相关信息。现将建设项目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要:
项目名称:报废汽车拆解生产线改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宝鸡市金马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有限公司
项目地点:宝鸡市金台区陈仓大道36号
建设性质:改扩建
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按最新报废机动车拆解技术规范建设标准危废间,新增热切割专用车间,新增新能源车预处理区和存放车间。改造后拆解报废汽车可达30000辆/年。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的名称:宝鸡市金马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宝鸡市金台区陈仓大道36号
联系人:候总
联系电话:13289195912
三、承担环评工作的环评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西安元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莲湖区大白杨南路2号融创兰园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13201467282
电子邮箱:254854473@qq.com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对该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该项目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提出,也可将自己的意见形成书面文字送至当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五、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可按照附件格式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请填写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网络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fnNcpPTmjOIVwK5OpyqQPQ
提取码:iat4
六、公示期限
公示时间为自本项目公示之日起,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公示单位:宝鸡市金马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