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电话联系我公司(回收热线:0917—3818601、3818602),我公司根据企事业单位车辆情况,协助完成车辆托运。
2、企事业单位提供车辆行驶证正副本、机动车登记证书、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需在有效期内,如单位有变更,改制等、提供相关文件证明)、车牌一付。
3、车辆如有违法行为,由企事业单位自行处理。
4、车辆的车辆识别号与发动机号必须与车辆管所留档资料相符合,如不符,将不予协助办理车管所车辆销户手续。
5、进行残值结算,给予您单位的“报废汽车回收证明”“车管所注销证明书”“车辆残值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