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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检验费拟提高三成 下月八日召开听证会

[ 信息发布:www | 发布时间:2013-10-22 | 浏览:6052 ]

记者昨日从省物价局获悉,我省已经拟定了机动车检验收费标准调整方案,将机动车检验收费各项费用拟提高30%,也就是以前每车次100元的检验费计划调整为130元。
  两类检验费
  标准都提高
  根据《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有关规定,陕西省物价局决定于11月8日上午召开“陕西省机动车辆检验收费标准听证会”。听证会参加人已通过推荐、聘请等方式产生,共有25人,其中包括消费者代表12人,经营者代表3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共4人,政府相关部门代表4人,专家、学者代表2人。
  据省质监局2013年1月18日发布的公告,截至2012年底,全省经省质监局批准设立的机动车检验机构共81个,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线180条。据省交警总队提供的数据,2012年,全省机动车保有量619.6万辆,上线检验车辆193.6万辆,上线率31.2%。全省平均每条安全技术检测线年检验车辆10755辆。
  2005年3月,省物价局会同省财政厅制定了我省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费最高标准,即:汽车每车次不超过100元,三轮汽车、低速货车、拖拉机每车次不超过50元,摩托车每车次不超过40元。
  为保证机动车检验机构正常运行,依据省物价局成本调查监审分局提供的西安市机动车检验成本监审结果,并充分考虑机动车车主负担,拟将我省含怠速法检测尾气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收费标准由每车次100元调整为130元,不含怠速法检测尾气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收费标准由每车次84元调整为110元,分别比现行标准提高30元和26元,提高幅度均为30%。上述收费标准仍为最高收费标准,检验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下浮。
  机动车检验不得扩大收费范围
  省物价局将进一步规范机动车检验收费行为。机动车检验机构应按照国家和我省规定的机动车检验收费项目和标准收费,不得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也不得在机动车检验中把相关部门的检测、收费作为附加条件和指定维修、调试或者推销产品。同时收费标准必须公示,各级物价部门将加强对机动车检验机构收费行为的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的收费行为将依法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