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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2017年 2300辆黄标车将全部淘汰

[ 信息发布:本站 | 发布时间:2015-12-28 | 浏览:6824 ]

  昨日,记者从刚刚结束的我市“黄标车整治暨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获悉,即日起到2017年,我市所有2300辆尾气排放污染量大、浓度高的大货和大客黄标车将全部淘汰。

  近年来,鞍山市机动车保有量增加的速度非常快。数据显示,2000年鞍山市城区机动车保有量为4.4万辆,到2011年增长到17.1万辆,而目前鞍山全市拥有各类汽车接近60万辆。有关人士表示,随着我市机动车保有量的不断增加,鞍山市城区机动车一氧化碳、氮氧化物、碳氢化合物、总颗粒物等污染物排放量也在大幅攀升。眼下机动车尾气排放已成为鞍山市的主要污染源,大气污染类型已从过去的煤烟型向煤烟型和机动车排气复合型污染转化。在机动车尾气污染源中,黄标车污染最为严重。经专业测试,一辆“黄标车”的排放量分别相当于5辆国Ⅰ、7辆国Ⅱ、14辆国Ⅲ、20多辆国Ⅳ车。“为了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我市计划从现在开始利用两年多时间,将全市所有黄标车淘汰掉。”有关人士表示,按照我市黄标车淘汰时间进度,2005年年底前注册的黄标车将于今年12月20日前完成淘汰。2007年年底前注册的黄标车将于2017年全部淘汰。

  有关人士强调,我市所有黄标车在淘汰前一律实行一年四次检测。不按期淘汰的,市运管处将在许可、信誉考核、年度审验、新增业务方面出台严厉措施,并将企业名单报市政府相关部门。

  据了解,目前,鞍山主城区东起汇园大道、莘英路、千山中路、鞍千路,西至建国大道,南起解放东路,北至双山路、越岭路形成的封闭区域设置为环保绿标区,区域面积约为36.55平方公里,除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和达到环保分类标志排放标准的公交车、出租车外,禁止一切其它黄标车通行。违规通行的车辆,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处以200元罚款。

  采访过程中记者了解到,按期淘汰的黄标车辆,在办理完相关手续后,市商业部门有相关补贴,企业可积极争取。企业淘汰黄标车后,如果运力短缺,建议更新清洁能源车辆。我市是交通部低碳运输试点城市,从现在起到2018年更新清洁能源车辆有补贴。